7月1日起我国正式实施公海自主休渔


[IT搜购网 原创] 2021-06-29 16:16:21 编辑:
近日,记者从农业农村部获悉,7月1日至9月30日,我国在西南大西洋、东太平洋部分公海海域正式实施公海自主休渔措施。自主休渔期间,所有中国籍鱿鱼捕捞渔船停止捕捞作业,以养护公海鱿鱼资源。 

据介绍,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2021年公海自主休渔措施的通知》要求,在此期间实施公海自主休渔的海域为:7月1日至9月30日,在32°S—44°S、48°W—60°W之间,有关国家专属经济区外的西南大西洋公海海域;9月1日至11月30日,在5°N—5°S、110°W—95°W之间的东太平洋公海海域。 

农业农村部2020年11月发布的《中国远洋渔业履约白皮书》显示,中国远洋渔业始终坚持走绿色可持续发展道路,致力于科学养护和可持续利用渔业资源,促进全球渔业的可持续发展。通过严格控制船队规模,强化规范管理,打击非法捕捞,提高质量效益,努力建设布局合理、装备优良、配套完善、管理规范、负责任和可持续的远洋渔业产业。

白皮书要求主动实施公海自主休渔。为加强公海渔业资源养护,积极履行勤勉义务,中国于2020年开始,每年在西南大西洋和东太平洋公海相关海域分别试行为期三个月的鱿鱼渔业自主休渔。根据要求,以鱿鱼为主捕对象的所有中国籍远洋渔船在休渔期间不得进入休渔区生产作业。同时开展鱿鱼资源动态监测、国家观察员派遣、试行电子渔捞日志等工作,逐步建立起公海鱿鱼资源养护与管理的科学规范措施,促进全球公海鱿鱼渔业可持续发展。

据介绍,实施公海自主休渔措施,是针对尚无国际组织管理的部分公海区域采取的渔业管理创新举措。2020年,我国在西南大西洋、东太平洋等我国远洋渔船集中作业的重点渔场,试行公海自主休渔措施,休渔范围内的70多家远洋渔业企业所属600余艘远洋渔船及远洋渔业辅助船均按规定撤离,休渔区内未发生违规捕捞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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